学院概况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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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

设岗人数

院长(正处)

1人

党委书记(正处)

1人

副院长(副处)

2人

副书记(副处)

1人

党政办公室主任(正科)

1人

分团委书记(正科)

1人

管理服务岗

4人


一、院长岗位职责

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主持党政联席会,对全院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及学院发展负有全面责任。

分管学科建设、人事(对口学校人事处,主要是人才引进和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兼任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二、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等工作,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师资队伍等重要事项。

(一)负责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的教育管理

(二)负责本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三)领导和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教代会等组织工作,负责本单位统战工作

三、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科研副院长在院长、书记的领导下,完成所负责的工作,落实院务会有关精神和决议,提高学院各项工作的执行力。

(一)负责学院科研工作

1. 制定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和科研政策,组织并协助学院教师申报国家各类科研计划;

2. 负责组织与管理学院承担的重大工程研制工作;

3. 负责管理学院的科技开发、知识产权保护、产学研合作;

4. 负责学院内合同、经费和成果的统计管理工作;

5. 协助学院学术交流的组织与管理。

(二)负责学院科研实验室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科研实验室建设及运行,仪器设备、办公环境及安全保障等工作

(三)协助院长完成学科建设工作。制定院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组织学科建设相关规划和项目的实施;完成重点学科、“ 211 工程”和“985工程”等学科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建设、管理与评估

(四)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学院保密工作

(五)协助主管领导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生产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教学副院长在院长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完成所负责的工作,落实院务会有关精神和决议,提高学院教学工作的执行力。

本科教学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本科教学工作,保障本科教学正常高效运转

1. 负责学院本科教学日常事务性工作,如学生请假、试读、缓考等;教师调课等,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考试动员、毕业设计动员等;

2. 负责学院本科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包括人才引进、培训等;

3. 负责班主任考核工作;

4. 负责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本科教学督导组的工作;

5. 负责本科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监控和实施;

6. 负责本科生培养相关统计及档案工作。

(二)负责本科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工作

1. 负责本科专业的建设;

2. 负责本科核心、专业课程建设,组织精品课程申报和建设,负责本科教材建设工作。

(三)分管教学实验实践中心工作,实施实验实践中心改革,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实验实践中心安全生产等工作。

(四)负责学院本科生素质教育如下部分

1. 创新性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2. 创新性人才培养平台建设。

(五)本科生国际化人才培养

1. 课程互认;

2. 学生互派。

研究生教学职责:

(一)负责研究生(含工程硕士,下同)培养教育工作;

(二)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任务;

(三)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学的运行及其培养过程的管;

(四)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监控和实施;

(五)负责研究生培养(含学籍管理)相关统计及档案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七)做好研究生保密工作;

(八)协助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

(九)做好研究生培养国际化相关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学院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学院党委副书记在学院党委和学校学生工作部的直接领导下,完成所负责的本科生学生工作,同时接受学校招生就业处的指导。

(一)负责学院本科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和落实本科生学生工作

1. 负责统筹规划和落实本科生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包括学生党建、理想信念教育、日常教育等;

2. 负责统筹规划和落实本科生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包括科技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组织能力、人文素质等的培养,做好本科生班集体的建设工作;

3. 负责落实校级学生管理及奖惩的有关制度,制定、修改和执行学生管理及奖惩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本院特困生审批、资助和管理工作;

4. 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全院重大学生活动,处理并妥善解决本科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二)负责落实本科生就业与招生工作

1. 负责学院本科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落实本科生毕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 落实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招生工作。

(三)负责学院辅导员工作队伍的建设,指导学院分团委的工作

(四)负责开展学院本科生的发展辅导工作

(六)协助落实学院的本科生学风建设工作、学生科技实践活动

(六)负责本科生学生工作的统计和档案工作

(七)负责国际本科学生的学生管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政办主任岗位职责

(一)素质要求

1.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强。

2. 热爱管理工作,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工作主动热情,具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3. 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特别是对文字处理软件、数据库、网上信息发布等操作熟练。

4. 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较高的文字表达水平。

5. 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

6. 中共正式党员。

(二)岗位职责

1. 在党委书记、院长、行政副院长的领导下,对口校党政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承担党政办公室的内部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保障党政办公室的正常运行。

2.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决定,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和帮助。

3. 担任党政联席会秘书,负责党政联席会议题的收集以及纪要记录和整理,做好会议决议的督察督办。

4. 组织协调学院各部门共同承担综合性工作。

5. 负责对以学院党、政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函件进行复核。

6. 负责学院重要日常工作及日程安排,做好重要活动的会务组织工作。

7. 掌管学院印章及学院领导印章。

8. 负责学院院志的收集整理工作。

9. 负责学院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10. 做好对外联络交往和重要来访人员接待工作。

11. 负责学院信息化建设。

12. 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分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在党委副书记、行政副院长和党政办主任的领导下,对口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校团委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学院团学系统相关工作。

(一)负责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

1.负责分团委及各团支部的组织建设,结合本学院的党建工作,做好以团建促党建的工作。

2.负责制定学年分团委工作计划,学期末及时总结工作,并将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报院党委及校团委。

3.负责组织落学院团员教育、评议、新团员发展及推优入党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

5.负责学院团员的思想状况调查研究;结合本院特点及航空航天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

(二)负责团的宣传阵地建设,规划指导学院学生宣传工作。

(三)负责学院学生社会实践队的规划、组织、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以及学院一年级本科生社会认识实践的动员、考核、总结和表彰工作。

(四)负责组织落实学院的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五)负责指导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六)负责组织评定学院学生综合量化及大学生发展辅导相关工作。

(七)负责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配合校团委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所使用的活动场地。

(八)负责本院分团委的日常工作,包括分团委印章的管理、校团委下发文件的管理、团务统计、团费收缴等工作。

(九)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专职组织员工作职责

在党委书记、行政副院长和党政办主任的领导下,对口组织、纪检、统战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保证学院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贯彻校党委精神,协助组织全院的党员和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起草学院党委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三)负责党内各种报表和年终统计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

(四)负责重大紧急信息上报工作。(信息员)

(五)负责组织学院党员发展与教育工作,做好各类政治审查和调查回执工作

(六)协助党委安排党员、干部、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工作。

(七)担任学院党委委员会秘书,协助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与日常会务工作

(八)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思想教育,为党委提供决策信息。

(九)督促检查(系)各支部开展工作。

(十)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科研秘书工作职责

在科研副院长、行政副院长以及党政办主任的领导下,对口科技处、保密部、保卫部、设备处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学院科研管理及保密工作。

(一)协助科研副院长制定、研究、审定和修订本院科研发展规划,拟订院级科研管理条例。

(二)协助科研副院长制定、研究、审定和修订本院科研基地建设规划,拟订科研基地管理条例、仪器使用条例、实验室用房及管理办法等。负责已经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和院级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仪器设备管理,监督考核系级实验室的管理和仪器设备管理。

(三)协助科研副院长制定、研究和编制各室学科申报、验收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科研项目的动态过程管理,如项目申报、评审、验收、鉴定、报奖等。协助科研副院长统一组织协调本单位各类科研项目的立项、评审、合同的签订及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矛盾。

(五)负责与校科技部门的联络并落实相关工作。协助科技处上报本单位科研项目的全面总结及年度进展报告。结合本单位科研工作,协助科技处开展与各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络。

(六)负责本院科研年度计划(合同)的归档、抄报、协调与落实。

(七)负责本院科研项目和教师科研工作量情况的统计、管理和审核。

(八)针对我院有关科研项目、科研基地等情况,根据需要组织本院有关专家并积极推荐本单位成果或进行技术(方案)论证与汇报工作。

(九)担任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以及其他科研相关会议的会务、纪要及存档工作。

(十)加强校内、外各单位间科研管理工作合作与交流。

(十一)协助行政副院长完成学院保密、安全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教学秘书(本科、研究生)工作职责

(一)本科教学秘书

在本科教学副院长、行政副院长、党政办主任的领导下,对口教务处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学院本科生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工作,保证本科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1. 协助本科教学副院长组织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研究、制订、修订、协调和审查工作,负责学院各专业年度教学实施计划的组织审定与上报。

2. 协助本科教学副院长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推进学院教学改革的规划与进展。

3. 负责学院本科生(包括辅修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成绩管理等工作,参加免试研究生、优秀生的选拔、审定和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4. 协助教学实验实践中心主任完成教学实验项目的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各教学实验和实践环节。

5. 协助各系教学主任安排落实本科学生的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环节。

6. 负责学院本科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 配合校教务处完成有关培养计划、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质量监督及检查、学风调查、教材建设、教学评奖、教学比赛、学科竞赛等各项工作的组织与落实;以及其它各项教学运行工作。

8. 配合校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门完成有关工作。

9. 负责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的统计、管理和审核。

10. 负责本科必修课程教学辅助人员的配备及管理。

11. 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生教学秘书

在研究生教学副院长、行政副院长、党政办主任的领导下,主要对口研究生院招生办、培养处、学位办,并配合研究生院管理处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学院研究生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工作,保证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1. 研究生教学管理包括工学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工学博士、留学研究生、工程硕士、同等学力研究生等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

2. 研究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学习国家、学校及学院关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及管理文件,协助研究生教学副院长研究、制定、完善学院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形成贯穿研究生招生、培养、答辩等全过程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以及质量评估、考核体系。

3. 开展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包括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研究调研、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与规划、研究生教材与建设等。

4. 完成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包括招生宣传、专业目录的编制、专业课命题及阅卷、以及复试、录取工作。

5. 完成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包括研究生课程教学运行、成绩管理,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编写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开课目录,研究生开题、中期等培养过程管理,以及公派留学及研究生助教管理等。

6. 完成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包括研究生学位论文抽签、资格审查、论文评阅,学院学位分员会的运行管理,协助学位分委员会审批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推荐、评定,确定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的任职资格等。

7. 完成研究生教学研究管理工作,包括研究生精品课建设管理,研究生教育与发展研究基金项目管理,研究生教材建设管理,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管理,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组织申报与管理,研究生实验室的论证及实施管理,博士生创新基金的申报及管理。

8. 协助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完成硕士点、博士点、重点学科等学科的申报、评估工作。

9. 配合研究生教学副院长、研究生指导主任进行研究生学风教育、参与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

10. 协助研究生教学副院长进行研究生教学规范化管理建设,完成研究生文档资料归档、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维护、负责年终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考核等工作。

11. 完成工程硕士对外联络、招生宣传和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

12. 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专职辅导员(兼人事秘书)工作职责

(一)专职辅导员

在党委副书记、行政副院长和党政办主任的领导下,对口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学院学生工作。

1. 负责沙河校区本科生学生工作办公室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 负责沙河校区本科生勤工俭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的组织管理工作。

4. 负责沙河校区学生工作的财务管理与设备管理。

5. 协助校本部专职辅导员按学期草拟学院学生思想与学习状况调查报告。

6. 协调与校内、沙河校区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协助有关部门(单位)落实与学生工作有关的工作。

7. 协助组织、指导学院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工作。

8.协助组织协调本科生的党团建设和党团员教育工作。

9. 作为沙河校区两个年级的学生辅导员,完成本科生辅导员岗位职责规定的相关工作。

10. 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秘书

在党委书记、院长、行政副院长及党政办主任的领导下,对口人事处等部门开展相工作,完成有关人事、劳资方面的具体工作。

1. 负责协助学院领导完成人才引进及留校毕业生的各种手续工作。

2. 负责协助学院领导完成年度年终考核评议和编制各种报表上报及存档。

3. 担任学院职称评定委员会秘书,负责学院职称评定委员会会务及会议纪要,落实学院人事及有关聘任、职称评定等相关工作,协助学院领导完成历年职称评定和整理各种材料上报及存档。

4. 负责完成学院博士后进出站的各种手续、管理及期中考核工作。

5. 参与聘岗工作中的承办、落实及提供各种数据。

6. 完成学院人事材料库的制定、修改、完善等工作。

7. 关心教职工困难,看望生病住医院的同志;负责办理去世职工的后事。

8. 负责学院离退休职工的有关工作。

9. 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