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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要求和选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5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按照学校有关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件规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一般由本校相当于讲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或助工、博士生)可协助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不能单独承担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不能代替指导教师签字;在外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可以聘请外单位工程师(含)以上的科研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同时需要安排本校指导教师负责对在校外单位作毕设的学生的指导。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的指导教师都应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各级岗位职责》文件规定的指导教师职责,认真地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学生毕设手册中的周情况记录要求每周都由指导教师签字,不得累积。指导教师须熟悉毕设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内容,尤其对于首次承担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以保障教师指导工作的实效。

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规定:讲师(中级)每人指导学生数不超过2人,副教授(副高职)每人指导学生数不超过5人,教授(正高职)每人 指导学生数不超过7人。

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学生的要求

为了保证毕业设计的质量,在毕业设计开始前,凡有三门(含)以上必修课(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含专业方向课)不及格者,应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专家组审批是否按期进行毕业设计,对推迟进行者,应同时做出相应安排,相关审批材料由学院作好归档留存。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学生本人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对自己全面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进行毕设的学生,都要严格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守则》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认真、按时完成毕设工作,不得剽窃他人成果,并对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学术行为负全部责任。

毕设过程中无故超过15天不做毕设,取消其做毕设的资格。

第七学期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为保障课程补考或重修,不得去外地做毕设。

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各级岗位职责》在指导教师工作手册中有详细说明,在此不再详述。

新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手册》指导教师可到本科教务办公室领取。

三、选题流程和其他要求

请同学们按附件中的表格,选定感兴趣的题目,与老师联系。师生均同意后,填写“毕业设计接收函”,由教师签字。各小班学委负责收集、整理“毕业设计接收函”,于1222日前交给小班学委,由小班学委交给大班学委。

在校外做毕设的同学,请填写附件中的“校外毕设申请表”和“毕业设计委托协议书”,由接收单位填写题目指导老师、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同时需要在学院联系确定副导师,参加副导师所在答辩小组的开题、中期和答辩。

特别提示:按学校要求,毕业设计开始前,有三门必修课未通过的学生,不能进行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需要填写“毕业设计手册”,由各班统一到学校教材发行处(主南113)购买。

毕业设计具体时间安排会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