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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职称评审督查事项

发布日期:2018-05-24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北航人字〔2009〕13号)、《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校将加强对各级评审的监督管理,成立督查小组,对各级评审进行巡查。

一、初评督查

每个初评单位初评时至少有两位督查组成员到场督查,全程参加,实现督查全覆盖,力争对初评程序的合规性“零投诉”。

(一)教授会议督查

1.各单位负责选定教授委员会主任,教授会议由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教授主持。

2.教授会议实行答辩制,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向教授会议汇报。

3.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是否具有所申请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进行投票表

决,选票格式按学校统一模板制定。

4.出席教授委员会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教授委员会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经到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为通过,评审结果不排序,通过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报初评组。

5.教授会议委员人手一份《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

6.教授会议委员须全程参会。

7.教授会议委员在会上不得发表与评审无关的言论。

8.教授会议会委员手机集中存放。

9.会议全程录音。

(二)初评会议督查

1.各单位在评审前须经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将初评组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或审批,未报备或审批的单位不能启动初评。

2.初评组会议实行答辩制。

3.评委人手一份《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和《申报表》

4.初评组会议评审前要在学校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的基础上讨论投票规则并经参会成员投票通过(同意票数超过1/2为通过)。

5.出席初评组会议人数不得少于初评组成员数的三分之二,经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初评组会议评审结果按同意票数排序,票数相同的按姓氏笔画排序。

6.选票格式按学校统一模板制定。

7.评委在初评组会议上不得发表与评审无关的言论。

8.初评会议现场开票,评审结果现场公布,监票、计票等工作由评委担任。

9.评委须全程参会。

10.评委手机集中存放。

11.签署专家承诺书

12.会议全程录音。

二、高评委会督查

督查小组将对高评委分委员会和高评委会的评审程序规范性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