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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1

关于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积极引导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营造党员干部争创先锋岗的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着力夯实作风建设的思想政治根基,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要作为学院党委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强化党员的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和服务能力为目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学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创建范围

学院全体党员。

三、创建标准

(一)积极进取,政治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勤奋好学,开拓创新。在学习和工作中,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努力将自己培养成为复合型人才,在同学、同事中起带头作用。

(三)乐于奉献,作风务实。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争做表率,乐于奉献,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团结同志,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带头服务发展、服务师生,帮助解决广大师生的具体问题,得到师生好评。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内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自省、自警、自励,积极同一切腐败现象作斗争。发扬艰苦朴素的精神,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四、创建管理

(一)设岗类别及数量

根据学院工作的实际需求党员同学的不同特长,经学院党委深入研究后确定,分别设立学习先锋”、“科研先锋”、“文明先锋”、“卫生先锋”和“服务先锋”各6名,共计30

(二)创建步骤

各支部严格对照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反复酝酿讨论,推荐党员先锋岗候选人,报学院党委审定。

1. 自愿报名每个党员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自愿申报并填写申报表(附件),阐述个人在学习、科研、文明、卫生、服务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和先进事迹。

2. 支部审核。各党支部审核申报情况,广泛听取本支部党员、干部的意见认真比选,优中选优,每个岗位至多推荐一位候选人,并将结果上报学院党委。

3. 学院遴选学院党委委派学生工作负责人组建评审组,对支部上报的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党员先锋岗”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

4. 公开亮岗。对公示无异议的同志,学院党委将授予党员先锋岗标牌。被授牌的同志应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 动态管理。对于“党员先锋岗”党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撤销。

6. 宣传表彰。“党员先锋岗”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特色亮点进行广泛宣传,对成效显著、作用明显的“党员先锋岗”党员给予表彰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是展示党员良好形象的有效形式。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创建措施,丰富创建形式,提高创建效果。

(二)积极参与。各党支部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踊跃投入到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中,在学习中争上游,在工作中挑重担,在生活中做表率,以实际行动为学院的发展作出贡献。

(三)营造氛围。各党支部要大力宣传在“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凝炼特色亮点,树立正面形象,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在党员中形成人人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请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填写报送相关材料,并于51618将《附件:党员先锋岗报名表》发送至邮箱:xinyul@buaa.edu.cn

 

附件:党员先锋岗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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