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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凡舟”教育基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8

关于2018年度“凡舟”教育基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凡舟”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北航教字[2018]14号)(附件1)(下文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2018年度“凡舟”教育基金申报评审工作,包括2018年度“凡舟”奖教金(课堂教学类、实验实践教学类、教学管理类)申报;2018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申报;2017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中期检查;2016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二次中期检查;2015年度、2016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等。

一、2018年度“凡舟”奖教金申报

(一)奖励范围和名额:

“凡舟”奖教金(含三类)的奖励范围和条件、申报资格、奖励等级以及申报和评审手续,均按管理办法执行。

据此,各学院(包括体育部、教务处等)各类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个人或集体),教职工人数在100-150人的学院课堂教学类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超过150人的学院课堂教学类推荐名额不超过4人。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应详细阅读管理办法,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申请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凡舟奖教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原件一式一份(必交);《“凡舟”奖教金申请书》(附件3),原件一式二份(必交);相关佐证附件材料一式一份(选交)。

二、“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申报及评审

(一)2018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申报

由各学院(包括体育部、工程训练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申报人应仔细阅读管理办法,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申请材料。为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请仔细阅读《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立项申请说明》(附件4)。

纸质材料包括:《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原件一式一份1份(必交);《“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申请书》(附件6),原件一式二份(必交);相关佐证附件材料一式一份(选交)。

(二)2017年度资助项目中期检查、2016年度资助项目二次中期检查

有关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7)应对照原《“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申请书》,认真总结自立项以来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对本课程实施的教学研究、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及课程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不足之处及下一年度拟采取的措施,提交《“凡舟”教育基金教学团队建设中期报告》(附件8)。纸质一式两份及相应的佐证附件材料一份,如会议记录,相互观摩、互帮互学的记录,申请书中涉及的校、内外交流的实施情况,学生学习状况等。

(三)2015年度、2016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有关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9)应对照原《“凡舟”课程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申请书》及中期检查的评审意见,认真总结自立项以来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对本课程实施的教学研究、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及课程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提交“凡舟”教育基金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0),纸质一式两份及相应的佐证附件材料一份。

三、材料提交要求及评审工作安排

提交奖教金及教学团队项目申请或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2018926,纸质材料请交到:新主楼F807 (本科教务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和申请书/报告的电子版发送到:zhuhe@buaa.edu.cn

评审委员会将于201810月启动答辨评审会,具体答辨安排另行通知。课程教学团队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未获通过者的后期处理遵照管理办法执行。

“凡舟”教育基金相关问题,请联系:教务处邸老师,电话82315364  

 

“凡舟”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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