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宝启航奖学金由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设立,旨在支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学生树立空天报国情怀,更好地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为做好燕宝启航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学校发布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燕宝启航奖学金评审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条件
(一)面向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我校学籍、且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直博)一年级新生。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空天报国情怀,立志为国家战略发展作出贡献;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
3.学术、科研或专业水平特别优异,发展潜力特别突出;
4.推免考核成绩排名不低于前30%。
二、学院评选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燕宝启航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共同负责,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罗洪斌、刘科生
副组长:彭浩
成员:伍前红、毛剑、关振宇、高莹、白琳、王景璟、张珊、张扶桑、宋晓、李东禹
(二)名额分配
学院严格按照下达名额开展评选,不得超额推荐。
(三)评选程序
发布通知: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评选方案,在学院网站公示。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燕宝启航奖学金申请表。
综合考核: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采取材料评审等形式。
确定推荐名单: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推荐获奖名单。
学院公示:推荐获奖名单须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处理。
报送研究生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获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四)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应在3日内予以答复。
(五)奖项互斥
燕宝启航奖学金隶属于校级“北航之友”奖学金。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定》(北航学字〔2024〕50号),同一学年内,校长奖学金下设的各类奖项最多只能获得一项,校长奖学金或校级“北航之友”奖学金最多只能获得一项,参与校外竞争的“北航之友”奖学金除外。
(六)其他
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如在评审过程中,则取消该生当年评审资格;如在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则收回该生已获得的奖学金及证书。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