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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0年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分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2

各学院:

由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部分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受到影响,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做出如下调整:

一、调整事项

(一)适当延长部分研究生最长修读年限

对于2012级博士研究生、2016级硕士研究生以及2015年3月入学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暂定将其最长修读年限延至2020年11月1日。请各学院提醒相关研究生,在2020年11月1日前完成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注: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必要时进一步调整上述时间节点(原则上只推迟,不提前)。

(二)允许2017级硕士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研究生院将允许2017级硕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请各学院提醒2020年6月份仍无法完成答辩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于2020年5月31日前,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审批表》,经导师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关于培养环节和出国经历的要求

博士生资格考试、研究生开题、中期检查等培养环节,原则上推迟到学校正式开学后进行;对于因疫情延误的时长,将计入相应培养环节周期(即最短时间要求将相应减少);对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延期开学期间进行相关培养环节考核的,需学院出具情况说明、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进行。对因2020年上半年不能出国(境)而影响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详细说明情况并经导师及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四)关于学位审核相关工作安排

1、春季学期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工作安排。请参见《关于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学位审核安排的通知》(http://graduate.buaa.edu.cn/info/1099/6380.htm)和《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线上视频答辩流程及要求》(http://graduate.buaa.edu.cn/info/1058/6422.htm)。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根据《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位审核及相关重大活动安排的通知》(http://graduate.buaa.edu.cn/info/1058/5754.htm),原定于2020年6月份的校学位会拟按计划召开。后续学校还将根据最新情况,研究考虑调整或增加2020年校学位会次数。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尽快组织传达本通知内容,确保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名相关的研究生。

2、基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目前做出以上工作调整。如因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需要进一步调整工作安排,学校将及时发布相关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延期开学”专栏。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9日